1932,南音文藝雜誌社。《南音》--nih(內)的台灣話文討論區,為1930年代鄉土文學/台灣話文論爭提供了討論kap (及)實踐的園地。(龍瑛宗先生捐)
1933年黃石輝發表tī《台灣新民報》ê〈解剖明弘君的愚論〉。
2006,台灣海翁台語文教育協會出版。
包含「報告事項」、「教育部函」、「致穆克禮牧師的信」。(劉玉鶯小姐捐)
1968年4月9日,門諾會宣教師、循理會、長老教會、聖經公會、天主教會等團體針對政府禁止羅馬字kap (及)原住民語的討論。(劉玉鶯小姐捐)
你是台灣人,你頭戴台灣天,腳踏台灣地,眼睛所看見的是台灣的狀況,耳孔所
聽見的是台灣的消息,時間所歷的亦是台灣的經驗,嘴裡所說的亦是台灣的語
言,所以你的那枝如椽的健筆,生花的彩筆,亦應該去寫台灣的文學了。台灣的
文學怎樣寫呢?便是用台灣話做文,用台灣話做詩,用台灣話做小說,用台灣話
做歌曲,描寫台灣的事物。
─節錄自 黃石輝〈怎樣不提倡鄉土文學〉
《伍人報》第9號-第11號,1930年8月16日-9月1日
鄉土文學是發生於十九世紀的末葉建立在德國文壇的。…因為它的內容過於泛渺,沒有時代性,又沒有階級性…一到今日完全的聲消跡絕了。我所要反對先生用台灣話作文寫詩者,並不是俗與不俗、雅與不雅,就是我們台灣話還且幼稚,不夠作為文學的利器,所以要主張中國的白話──如日本各地方標準東京語──一樣,而來從事我們的創作 。…此外,我們標準中國白話可以直接使用文字表現內在的必然,讀者也不至於誤會字義,而且到處也可以通行。
─節錄自 毓文〈給黃石輝先生—鄉土文學的吟味〉
《昭和新報》140.141號,1931年8月1日-8日
不管是三0年代或八0年代的台語文學運動,都不是為發揚中國文化而努力的,那些主張用台語白話文寫作並積極參與耕耘的人,絕大部分都不把台語文學放在中華文化的旗幟下,不僅如此,還進一步要為建立非中國文化體系的台灣文化而努力。
在台灣,必須發展台語的書寫文,雖然這個運動來自政治或其他反台灣的壓力仍大,但沒有台文,台灣本土文化的寶貴財產便會逐漸遺忘喪失。
─節錄自 林央敏〈不可扭曲台語文學運動—駁正廖咸浩先生〉
《民眾日報》副刊,1989年7月9-10日
以閩南話創作的嘗試一方面固然是對於普通話文化霸權過度伸張的反彈,另一方面則更肯定地方文化中樞地位,突顯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努力。可惜的是,環繞在「台語文學」旗幟下的閩南語文學創作,其理論完全建立在兩大謬誤之上,之一是「台語文學」繼承了白話文學運動以及所有反形式主義運動的盲點—言文合一。謬誤之二是它接收了因台灣意識激化成「準民族主義」而衍生的「正統心態」或「霸權心態」。
─節錄自 廖咸浩〈需要更多養分的革命—「台語文學運動」理論的盲點與囿限〉
《自立晚報》本土副刊,1989年6月16日
誠然,目前使用台語寫作,會像陳女士所說的,但這絕非是「台語寫作要不得」的正當理由。陳女士雖然是台灣人,也可能會講流利的台灣話,但這不表示陳女士可以不經學習就能認識台文。
只要台語文成為台灣義務教育的正式用語(之一),很快就可以讓台灣人讀得懂台語作品。我個人不認為將語言文化定於一尊,尤其是以外來的(至少是慢來的)且少數族群的語文為共通語可以推動族群和諧,要是只為了一項溝通「便利」,當初如果教育本來就有80%人口會講的台語,啟不是更容易達成所謂的「統一的語言文字」,為何非定於北京語文不可?可見當時至今「推行國語」的動機不是單純的為了「便利」相反的,五十年來獨尊華語、迫害其他族語的「國語政策」,才是族群和諧的障礙。
─節錄自 林央敏〈用民族的語言寫作真要得—駁陳若曦女士的中國本位觀〉
《民眾日報》副刊,1996年6月30日-7月1日
王禎和的早期作品,懂台語的人即使讀來拗口卻能心領神會。目前一些純台語文章,我這個台灣人也看不懂,要靠猜謎或反覆朗讀才略知一二,最後只好放棄。
過去台語受歧視是事實,但糾正歷史不必非要「負負得正」不可,貴在汲取教訓。相反的,我們更要利用這個得來辛苦的一項便利,即全省有個統一的語言文字,以推動族群和諧。
─節錄自 陳若曦〈台語寫作要不得〉
《中國時報》副刊,1996年6月10日